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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限期年检公告

陆河县新明易达电子厂等11户企业: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机关注册的各类企业应当于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我局申报企业年度检验,截止2011年6月30日,仍有陆河县新明易达电子厂等 11户企业(具体企业名单附后)未办理企业年度检验手续。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19条第2款规定,限上述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接受年检,逾期仍未接受年检的,我局将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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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陆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未参加年检企业的名单见附件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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