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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海丰县梅陇华乐游艺园:
    我局于2012年8月2日接海丰县文体旅游局《关于依法吊销梅陇华乐游艺园<娱乐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的通知》(海文体旅[2012]68号)文件,发现你企业已被该局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你企业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但至今未来办理,我局也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到你企业经营场所通知你企业前来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因你企业经营场所目前大门关闭且无法联系到投资人,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决定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限你企业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本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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