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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三举措”深化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海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海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把市场环境整治作为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厘清部门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汇聚整治合力、确保整体推进的同时,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三举措”着力开展集贸市场整治规范和改造提升工作。
      一、以点带面,着力建立整治对标模板。该局明确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具有全盘连锁性这一难点,以富佳综合市场、仁荣龙津肉菜市场2家样榜市场为切入口,协力推进市场改造提升。经过合力治理,市场内外部硬件设施和环境有较大改善,落实持照、亮照率两个100%,市场管理制度上墙等升级改造工作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给其他市场改造工作提供可对标的模板,积极消除市场业主观望心态。据统计,海丰县列入整治的农贸市场有57个,已启动改造升级的市场有48个,启动率达84.21%;据市场业主自报,共投入升级改造资金约3500万元。
      二、同步并进,着力提升规范经营意识。为确保集贸市场整治和改造升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加快硬设施改造升级步伐的同时,严格规范市场档主持照亮照、诚信经营意识,相继前移办证窗口和检定服务,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升至与改造升级工作同一优先级。为场内经营者补办营业执照174份,引导办理营业执照330份;先后两次组织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具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市场37个,摊点66个,共检定计量衡器205台(件)。
      三、巩固成效,着力落实市场长效整治。采取驻场管理、责任到人等工作措施,积极协助市场开办方强化市场“盯、防、管、控”,发现问题反弹或整改不到位,严格按照《市场环境工作规范》的要求责令整改,强化市场环境可持续整治。同时,按照《海丰县市场环境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订并督促市场管理方严格执行《市场开办者承担市场管理责任书《市场管理和检查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开办方或管理机构在市场改造规范、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和交易秩序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市场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据统计,截至目前,海丰县还有9个市场存在升级改造“掉队”的情况,下来,海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将继续广泛开展提质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争取获得市场业主、经营户,以及市场周边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业主和商户的积极性,并继续加强工作协调,强化部门配合,督促业主主动落实治理职责,尽快加入创文创卫、升级改造行列,全面提升我县农贸市场的规模和档次。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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