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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信息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通航路中段百汇广场工商大楼,邮编:516600,电话: )。
一、概况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主动作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当做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保证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全新的阳光政务,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2015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落实领导责任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并制定了相关法规政策,加强了监督检查;进一步紧抓窗口服务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落实“一审一核”制度;按要求及时公布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通过红盾门户网站、汕尾党政信息网、汕尾市工商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同时利用政务公示平台和网民进行良好的互动,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红盾信息网发布信息413篇。
网上留言回复和在线互动情况。2015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接受各类咨询2315人次,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信访回复。2015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收到信访件16件,回复率100%,没有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政协提案处理结果。2015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助办理政协提案共2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宣传面。通过红盾网、官方微博、服务窗口,以清晰明了,群众简单易懂的方式,公开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更好的解答群众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互动实时性。对商事制度改革的最新政策、法规,及时进行解读公开。关注民声动态、舆论导向,重视群众关于市场监管的建议,及时进行工作重心调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对新《消法》《商标法》《广告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知识的解读和宣传。定期举行消费者维权活动,加强与民间消费者维权组织的联系,更好的发挥12345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建立有效的消费者维权机制。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27日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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